金泉网生意通服务协议

欢迎阅读金泉网服务条款协议(下称"本协议")。本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您使用http://www.jqw.com网站及所有关联网站所提供的各种服务。

 

一、【接受条款】

通过任何途径访问进入http://www.jqw.com网站即表示您同意自己已经与金泉网订立本协议,且您将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条款") 约束。金泉网可随时自行全权决定更改"条款"。 如"条款"有任何变更,金泉网将其网站上刊载公告,通知予您。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金泉网服务。经修订的"条款"一经在金泉网网站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您登录或继续使用金泉网服务将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条款"。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金泉网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二、【金泉网服务群体】

金泉网服务仅供能够根据相关法律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约的个人或公司使用。因此,您的年龄必须在十八周岁或以上,才可使用本公司服务。如不符合本项条件,请勿使用金泉网服务。金泉网可随时自行全权决定拒绝向任何人士提供服务。金泉网服务不会提供给被暂时或永久中止资格的金泉网会员。

三、【会员权利与义务】

您应对"您的资料"负全部责任,而本公司仅作为您在网上发布和刊登"您的资料"的被动渠道。但是,倘若本公司认为"您的资料"可能使本公司承担任何法律或道义上的责任,或可能使本公司 (全部或部份地) 失去本公司的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或其他供应商的服务,或您未在金泉网规定的期限内登录或再次登录网站,则本公司可自行全权决定对"您的资料"采取本公司认为必要或适当的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该类资料、将您的信息提供给国家赋予职权的相关职能部门等。您特此保证,您对提交给金泉网的"您的资料"拥有全部权利,包括全部版权。您确认,金泉网没有责任去认定或决定您提交给本公司的资料哪些是应当受到保护的,对享有"服务"的其他用户使用"您的资料",本公司也不必负责,所有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四、【注册义务】

如您在金泉网网站注册,您同意:

(a) 根据会员资料表格的要求,提供关于您或贵公司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

(b) 维持并及时更新会员资料,使其保持真实、准确、完整和反映当前情况。倘若您提供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或金泉网有合理理由怀疑该等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金泉网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注册身份及资料,并拒绝您在目前或将来对"服务"(或其任何部份) 以任何形式使用。如您代表一家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在本公司登记,则您声明和保证,您有权使该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受本协议"条款"约束。

五、【会员注册名、密码和保密】

在登记过程中,您将选择会员注册名和密码。您须自行负责对您的会员注册名和密码保密,且须对您在会员注册名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承担责任。您同意:

(a) 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会员注册名或密码,或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您会立即通知金泉网;

(b) 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步骤离开网站。金泉网不能也不会对因您未能遵守本款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负责。

六、【您授予本公司的许可使用权】

您授予本公司独家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 (并有权在多个层面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本公司有权(全部或部份地) 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您的资料"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您的资料"纳入其他作品内。

七、【隐私】

尽管有第6条所规定的许可使用权,金泉网将仅根据本公司的隐私声明使用"您的资料"。本公司隐私声明的全部条款属于本协议的一部份,因此,您必须仔细阅读。请注意,您一旦自愿地在金泉网披露"您的资料",该等资料即可能被其他人士获取和使用。

八、【遵守法律】

您应遵守与您使用"服务",以及与您竞买、购买和销售任何物品以及提供商贸信息有关的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

九、【链接服务】

"服务"或第三者均可提供与其他万维网网站或资源的链接。由于金泉网并不控制该等网站和资源,您承认并同意,金泉网并不对该等外在网站或资源的可用性负责,且不认可该等网站或资源上或可从该等网站或资源获取的任何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也不对其等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您进一步承认和同意,对于任何因使用或信赖从此类网站或资源上获取的此类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而造成(或声称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金泉网均不承担责任。

十、【通知】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任何通知应以网站公告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就金泉网而言) 电子邮件地址为 service@jqw.com,或(就您而言) 发送到您在登记过程中向金泉网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或有关方指明的该等其他地址。在电子邮件发出二十四 (24) 小时后,通知应被视为已送达,除非发送人被告知相关电子邮件地址已作废。或者,本公司可通过邮资预付挂号邮件并要求回执的方式,将通知发到您在登记过程中向金泉网提供的地址。在该情况下,在付邮当日起三天后通知被视为已送达。

十一、【不可抗力】

对于因本公司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或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本公司延迟或未能履约的,金泉网不对您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协议转让】

金泉网转让本协议无需经您同意。

深圳市金泉网资讯有限公司